25.24浑浑噩噩的两年已经过去。
26年年中开始迎接新的生活,我想总得去试试。
无论输赢、成败,总得去试试。
总感觉自己身上有一股谜之气息,也许是能吸引到办公室那个女人的注意,但是其实我还是喜欢自己主动点的去追求,去热爱,而不是被热爱。
如今仔细想想,条理清晰的分析自己的经历,便是如下的结果。
《你渴望爱,渴望将心告诉所有人,说出来与否,但也改变不了你炽热的灵魂》
初中时,算是第一次情窦初开,不、也许时间还得往前推。
小学五年级时,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叫咩名,颜素钊。
那时候想想,厚嘴唇圆脸弯弯的月牙眼,依稀还得记得一部分她的容颜吧。
可爱迷人大方甜美,还有什么赞美之词可以形容呢。
初中喜欢的那几个女生无一不具有这些容颜特质,例如汪芳的月牙眼。邓琳也是笑颜如花吧,可如今再见也不记得了。但当时,也只有邓琳是那个接受了我的人,但最终自己还是辜负了她,未能前缘再续走到一起便只能遗憾收场。
高中时,在蓬中当时如果不是自己想锤人导致自己告白之后还是没和李甜走到一起,但当时自己跟个古惑仔一样整个泡面卷,不过她当时确实那种空灵的气质是如此的吸引我,以至于到现在依旧久久不能忘怀。
以上,均以失败告终。
瞬间耳边就想起了那句歌词:反反复复多次失恋,进进退退想到从前,让我再吻你吻多一遍,别了不知哪一天再相见。
多次失败导致其实自己的感情定位上还是有一部分的缺陷,容易锚定谁谁谁喜欢自己,但其实并不是。
稍许自恋,但又时常怀揣着一颗炽热的灵魂,依旧怀着期待,渴望着寻找着自己的另一半。
我想如果这些天在公车上遇到的那个女孩子,与其说是自己喜欢那种类型的,倒不如说是类似于给我一种幻觉:就像是邓琳那种类型的女孩子,也许更单身久了有关,看到女孩子就想扑上去,然后掏出那颗依旧时刻咚咚咚跳动的心脏。
但是,其实可能那并不是爱,只是一种畸形的对象情感转移。
2425连续两年的歇息,还是让心智有了更多的成熟,也知道自己目前老大不小了,该是时候考虑50岁的时候了。
但目前唯一想要达成的成就便是:40岁左右买一套房,然后发个朋友圈,内容如下:理想四旬,过的充实。
虽然可能接下来的几年过的并不轻松,但是开始新的生活,一段新的旅途,朋友圈最后更新的那条内容,便是告诉自己:虽然累点,但坚持下来一定很酷。